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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学习GB-T 15073-2014 铸造钛及钛合金.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钛及钛合金的牌号、代号和化学成分,以及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加石墨型、捣实型、金属型和熔模精铸型铸件的钛及钛合金。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698(所有部分)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8063 铸造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合金牌号、代号和化学成分

3.1 牌号和代号

3.1.1 铸造钛及钛合金牌号的表示方法按 GB/T 8063 的规定执行。

3.1.2 铸造钛及钛合金代号由 ZT 加 A、B或 C(A、B 和 C
分别表示α型、β型和α+β型合金)及顺序号
组成,顺序号参照同类型变形钛及钛合金的表示方法。

3.2 化学成分

3.2.1 铸造钛及钛合金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铸造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铸造钛及钛合金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主要成分

杂质,不大于

牌号

代号

Ti

Al

Sn

Mo

V

Zr

Nb

Ni

Pd

Fe

Si

C

N

H

0

其他元素

单个

总和

ZTil

ZTA1

余量

0.25

0.10

0.10

0.03

0.015

0.25

0.10

0.40

ZTi2

ZTA2

余量

0.30

0.15

0.10

0.05

0.015

0.35

0.10

0.40

ZTi3

ZTA3

余量

0.40

0.15

0.10

0.05

0.015

0.40

0.10

0.40

ZTiAl4

ZTA5

余量

3.3~

4.7

0.30

0.15

0.10

0.04

0.015

0.20

0.10

0.40

ZTiAl5Sn2.5

ZTA7

余量

4.0~

6.0

2.0~

3.0

0.50

0.15

0.10

0.05

0.015

0.20

0.10

0.40

GB/T 15073—2014

表1(续)

铸造钛及钛合金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主要成分

杂质,不大于

牌号

代号

Ti

Al

Sn

Mo

V

Zr

Nb

Ni

Pd

Fe

Si

C

N

H

0

其他元素

单个

总和

ZTiPd0.2

ZTA9

余量

0.12~

0.25

0.25

0.10

0.10

0.05

0.015

0.40

0.10

0.40

ZTiMo0.3Ni0.8

ZTA10

余量

0.2~

0.4

——

0.6~

0.9

——

0.30

0.10

0.10

0.05

0.015

0.25

0.10

0.40

ZTiAl6Zr2MolVI

ZTA15

余量

5.5~

7.0

0.5~

2.0

0.8~

2.5

1.5~

2.5

0.30

0.15

0.10

0.05

0.015

0.20

0.10

0.40

ZTiAl4V2

ZTA17

余量

3.5~

4.5

1.5~

3.0

——

——

0.25

0.15

0.10

0.05

0.015

0.20

0.10

0.40

ZTiMo32

ZTB32

余量

30.0~

34.0

——

0.30

0.15

0.10

0.05

0.015

0.15

0.10

0.40

ZTiAl6V4

ZTC4

余量

5.50~

6.75

3.5~

4.5

0.40

0.15

0.10

0.05

0.015

0.25

0.10

0.40

ZTiAl6Sn4.5

Nb2Mol.5

ZTC21

余量

5.5~

6.5

4.0~

5.0

1.0~

2.0

1.5~

2.0

0.30

0.15

0.10

0.05

0.015

0.20

0.10

0.40

注1:其他元素是指钛及钛合金铸件生产过程中固有存在的微量元素, 一般包括Al、V、Sn、Mo、Cr、Mn、Zr、Ni、

Cu、Si、Nb、Y等(该牌号中含有的合金元素应除去)。

注2:其他元素单个含量和总量只有在需方有要求时才考虑分析。

3.2.2
当需方对杂质含量有特殊要求时,应经双方协商,并在合同或技术协议中注明。

4 化学成分分析

4.1 试样取样

化学分析试样在铸造试棒或铸件上切取,允许在浇道上切取。化学分析试样必须干净,不混有外来

杂质和不带铸造表面等。

4.2 分析方法及分析报告

4.2.1 化学成分分析按 GB/T
4698(所有部分)的规定执行。经供需双方商定,可采用其他测试方法进
行分析。当对结果有争议时,应按GB/T 4698(所有部分)进行仲裁。

4.2.2
需方在合同中写明要求提供本标准中未列出的特定元素含量时,供方应对其进行化学成分分
析,并在分析报告中体现。

4.2.3
化学成分分析报告的数值的有效位数应与表1中相应界限数值的有效位数一致。分析数值的
修约按 GB/T 8170 的规定执行。

4.2.4 化学成分需方复验分析时,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GB/T 15073—2014

4.2.5
化学成分第一次检验不合格时,允许重新取样分析,重新分析时应加倍取样进行测试,第二次分

析结果中有一个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

2 化学成分各元素允许偏差

元素

规定化学成分范围/%

允许偏差/%

Al

3.3~7.0

±0.40

Sn

2.0~3.0

4.0~5.0

±0.15

±0.25

Mo

≤1.0

>1.0~2.0

30.0~34.0

±0.08

±0.30

土0.40

V

0.8~3.0

3.5~4.5

±0.15

Zr

1.5~2.5

±0.15

Nb

1.5~2.0

±0.15

Ni

0.6~0.9

士0.05

Pd

0.12~0.25

土0.02

Fe

≤0.25

>0.25~0.40

>0.40~0.50

+0.05

+0.08

+0.15

Si

≤0.10

>0.10~0.15

土0.02

士0.05

C

≤0.10

+0.02

N

≤0.05

+0.02

H

≤0.015

+0.003

O

≤0.20

>0.20~0.25

>0.25~0.40

+0.04

+0.05

+0.08

杂质其他元素

单个

≤0.10

+0.02

总和

≤0.40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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